深度解读︱中诚信国际明确暂停评级制度安排,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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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01 16:10:03
恰逢年中跟踪评级披露窗口期,中诚信国际在官网发布《中诚信国际暂停评级制度》的公告,引起市场的关注。
根据公告内容,因未能获得受评对象的业务、财务、流动性情况或其他开展评级工作的必要信息,公司可以暂停评级。暂停评级期间,受评对象的主体、债项评级结果不生效。
业内人士指出,在2026年以来监管持续重拳整治评级虚高、城投终止评级潮持续发酵的行业背景下,国内头部评级机构推出标准化暂停操作框架,填补行业“临时中止”规则空白,将从发行人、评级机构、机构投资者、债券市场等维度重塑信用评级运行生态,推动行业回归风险定价本源。
提升评级业务规范性
根据公告,暂停评级是指中诚信国际因未能获得受评对象的业务、财务、流动性情况或其他开展评级工作所必要信息,而暂时停止对主体或债项评级的行为。
公告提到了公司可以暂停评级的几种情形,包括受评对象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获得的信息不足以充分评估其信用风险水平,但预计在短期(一般指三个月以内,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内可获得相关信息的;受评对象财务报告延迟披露或存在其他重大待定事项,公司暂时无法评估其信用风险水平,但预计在短期内财务报告能够发布或重大待定事项影响能够进一步明确的等。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中诚信国际上述暂停评级制度并非一项新制度,而是既有制度的强化,公司也曾对相关发债主体暂停评级。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评级跟踪披露高峰期,公司发布暂停评级制度主要目的是,规范信息不充分场景下的评级业务流程,契合当前监管对评级业务规范性的提升要求。
南京睿智城咨询服务合伙人、城投公司化债转型专家吴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26年以来监管持续严打评级虚高、跟踪流于形式、发行人拒不配合披露等乱象,此前行业仅存在永久终止评级规则,缺少临时缓冲机制,机构在企业延迟披露财报、拒绝现场尽调、隐瞒重大债务时,只能被动维持失效评级或直接终止,极易触发监管问责与投资者纠纷。
信用评级的核心价值在于依托企业当期完整财务、债务、经营数据动态判断风险,一旦关键信息断供,历史评级的判断基础完全消失,不再具备投资准入、估值定价参考价值。吴楠表示,本次制度最核心的突破在于明确:暂停评级期间,原有主体、债项评级结果全部不具备效力,这一规定直击行业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痛点。
规避“主动退评”行为
中诚信国际发布暂停评级制度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在债券存续期,多家债券发行人终止了评级机构的评级服务。
企业预警通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年内已有240家债券发行人发布公告,终止评级机构的评级服务,较2025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因债券自然到期引起的评级终止占据多数,但也有部分企业在债券存续期终止评级。
比如,6月2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华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及有关制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对公司主体及“22润资02”的信用评级,不再更新相关评级结果。公开信息显示,债券“22润资02”剩余存续期限尚有一年有余。
至于企业为何选择终止评级,兴业证券固收分析师姜丹认为,大致可以分为四类情形:一是主动退出债券市场,降低维护成本;二是规避降级风险,主动终止评级;三是因自身业务发展等,更换评级机构;四是不同机构的评级结果趋同,企业选择终止多余的评级服务。
暂停评级制度短时间内无法完全杜绝企业主动终止行为,但将大幅压缩恶意规避型终止的操作空间。吴楠认为,当前机构拥有前置处置手段,只要企业延迟披露财报、隐瞒重大债务,无需等待降级预判即可直接启动暂停,评级当场失效,即便企业抢先终止,市场已标记其信息存疑,风险信号提前显性化。
同时,“换机构抬级”模式门槛显著抬高。吴楠表示,若原机构因信息不足暂停评级,市场将留存信息瑕疵记录,发行人更换其他评级机构上调级别时,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问询,依靠换机构掩盖基本面恶化的路径被封堵。
优美利投资总经理贺金龙向记者表示,暂停评级制度的推出,为企业提供了“终止”之外的第二种选择。暂停只是临时搁置,只要合作关系存续,信息障碍消除后就可恢复评级,不过企业仍有可能面临评级被下调的风险。
回归风险揭示本源
暂停评级制度的推出,短期来看将对信用债市场带来压力,但长期将消除评级虚高、风险隐匿、信息披露缺位等弊端,推动评级回归风险揭示本源,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信用定价基石。
吴楠表示,财报延迟、配合度较差的城投与产业主体进入暂停评级状态后,公募、银行理财等资管机构需被动调仓卖出,弱区域信用债折价走阔,局部市场流动性将阶段性承压。与此同时,暂停评级阶段,无有效主体评级,中期票据、公司债、ABS等标准化产品无法申报发行,高度依赖公开市场融资的地方平台、产业企业融资难度与融资成本同步上行。
不过,从长期来看,暂停评级制度的推出,将有利于评级行业回归风险揭示本源。
吴楠认为,暂停评级制度有助于挤干评级虚高水分,提升级别区分度,推动评级结果与企业真实信用风险对齐,信用债定价更加公允;同时有助于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精准识别信息瑕疵主体,减少因虚假高评级造成的投资亏损;此外,还将倒逼相关发行人完善财务、债务常态化披露体系,契合化债、存量债务监管导向。
贺金龙也表示,暂停评级制度的推出将倒逼评级机构回归信息充分性,遏制虚高评级乱象,推动市场从监管驱动到市场驱动,也为发行人终止评级潮提供了缓冲。
校对: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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