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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供应链票据发展研究

来源于:本站

发布日期:2026-04-10 14:10:06

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 肖小和 谈铭斐 张小平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供应链票据作为衔接产业与金融、破解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梗阻、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金融工具,将迎来从工具创新向制度基础设施、从融资补充向产业链标配、从核心企业驱动向全链自主循环的根本性转型。本文立足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盘活的战略高度,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视角统筹全局,系统探讨“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发展的理念变革与实践路径,围绕产业链主体责任、银行服务定位、科技赋能、法规制度完善、票交所系统升级、供票平台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担保与贴现机制创新等核心维度展开研究,并对标商业汇票发展经验挖掘供应链票据的新机遇,构建“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完整框架,为政策制定、市场实践与生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可操作路径。

“十四五”时期,我国供应链票据完成了从试点探索到规模化推广的跨越式发展,逐步成为规范供应链金融秩序、压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衔接产业链资金流与信息流的重要抓手。截至“十四五”末,全国供应链票据累计签发量超1.85万亿元,累计贴现超1.46万亿元,累计服务中小企业近4万家,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全球产业链重构加速、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多重发展目标交汇叠加,对供应链票据的功能定位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已突破十万亿元,长期存在账期过长、确权困难、流转不畅、融资成本偏高、风险防控薄弱等突出痛点,大量应收账款以非标债权、线下凭证等形式游离于统一监管与标准化市场之外,既占用企业流动资金,也积累了产业链金融风险,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与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转。

在此背景下,供应链票据的核心使命已不再局限于单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而是上升为国家供应链安全战略的重要工具、应收账款标准化治理的核心载体、普惠金融数字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支柱。本文基于这一时代背景,系统研究“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路径,破解当前发展瓶颈,挖掘发展新机遇,推动供应链票据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十五五”供应链票据发展的理念根本转变

理念变革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与核心。“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需突破“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局限,实现从单一功能向多元价值、从被动适配向主动引领、从业务创新向制度规范的根本性转变,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配的发展理念体系。

1.从“融资导向”向“资产治理+融资赋能”双重导向转变

“十四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重心聚焦于融资端,核心目标是缓解中小企业贴现难、融资贵问题。进入“十五五”,需立足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盘活的战略高度,实现发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将“盘活非标应收账款、规范产业链资金占用”作为首要目标,将“缩短付款账期、优化支付结算、压降全产业链融资成本”作为核心成效,将“融资赋能”作为延伸价值。这种理念转变的核心逻辑的是,供应链票据的本质是应收账款的标准化、证券化转化,通过将分散、非标、不可流转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可拆分、可流转、可融资、可监管、可追溯的标准化票据资产,从根源上破解“三角债”与资金占用顽疾,实现“资产盘活—支付规范—信用传递—融资便捷”的全链条价值闭环。具体而言,理念转变需实现四个维度的突破:一是从“被动提供融资”向“主动盘活资产”转变,聚焦应收账款治理的核心痛点;二是从“银行供给驱动”向“产业链需求驱动”转变,立足企业支付与资金周转实际需求;三是从“核心企业自愿参与”向“法定责任+市场激励”双轮驱动转变,强化核心企业的主体责任;四是从“单一融资产品”向“支付—结算—信用—融资—宏观调控”一体化基础设施转变,拓展供应链票据的多元功能。

2.从“核心企业依附”向“多元信用支撑+脱核发展”转变

“十四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主要依托“1+N”模式,即以核心企业为信用核心,向上下游中小企业传递信用,这种模式在初期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但也存在明显局限,过度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资质,导致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难以享受信用传递红利,且核心企业的信用波动会直接影响整个供应链票据的流转与融资效率。

“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需突破对单一核心企业的信用依赖,构建“核心信用+数据信用+物的信用+担保信用”的多元信用支撑体系。一方面,对大型链主企业、重点产业链核心企业,持续强化信用穿透能力,推动信用向二三级供应商、产业链末端延伸;另一方面,对中小微企业聚集型产业链、缺乏强链主的产业链,推进“数据脱核、场景脱核、担保增信”模式,依托企业真实交易数据、稳定经营流水、规范纳税记录等,结合担保增信手段,让中小企业无需依赖核心企业确权,即可凭自身交易信用实现用票融资,摆脱对单一核心企业的过度依赖,实现全产业链信用的均衡传递。

3.从“业务试点创新”向“制度定型+法治化规范”转变

“十四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以政策鼓励、地方试点、平台创新为主,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与法治保障,导致不同区域、不同平台的业务规则不统一、监管标准不一致,存在虚假贸易、票据空转、违规融资等风险隐患,制约了供应链票据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需从“试点探索”走向“制度定型”,从“地方创新”走向“全国统一规则”,从“平台各自为战”走向“票交所一体化监管”,构建完善的法治化、制度化发展体系。核心是实现“四个统一”,即监管规则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流转机制统一、风险防控统一,依托法治保障供应链票据的合法地位,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遏制违规行为,为供应链票据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央行视角下供应链票据的顶层统筹与宏观治理

中央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在“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规则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流动性供给、风险防控、生态协调的核心职责。从央行视角出发,统筹推进供应链票据发展,既是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培育商业信用体系、防范化解产业链金融风险的关键抓手。

1.央行的核心定位与职能发挥

“十五五”时期,央行需立足“五大角色”,统筹推进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一是规则制定者,牵头推动《票据法》修订,完善供应链票据相关配套制度,统一业务规则与监管标准,明确供应链票据的法律地位与发展方向;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者,支持票交所升级供应链票据系统,构建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基础设施体系,实现跨区域、跨机构、跨平台的互联互通;三是流动性供给者,运用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流动性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四是风险防控者,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强化对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监测与防控,防范虚假贸易、资金空转、信用违约等风险;五是生态协调者,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供应链票据发展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应收账款治理与供应链票据推广。

2.货币政策工具创新与精准滴灌

“十五五”时期,央行需优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强化对供应链票据的精准支持,推动资金向实体经济、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链倾斜。一是设立供应链票据再贴现专属窗口,明确再贴现支持范围,优先支持制造业、科创产业、绿色产业、涉农产业链等重点领域的供应链票据,提高再贴现支持的精准度;二是实施差异化再贴现利率,对小微企业持有的供应链票据贴现、中小银行办理的供应链票据贴现,给予更低的再贴现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让利,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将供应链票据业务纳入央行政策效果评估体系,将金融机构供应链票据业务量、小微企业覆盖率、贴现利率水平等指标,作为评估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的重要依据,强化政策导向;四是探索供应链票据与央行数字货币的对接融合,实现支付、清算、融资全链路闭环运作,提升资金流转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强化资金流向监管。

3.风险防控底线与监管强化

“十五五”时期,央行需坚守风险防控底线,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穿透式的监管体系,保障供应链票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真实贸易背景审查要求,构建“区块链存证+发票核验+合同比对+物流佐证”的四位一体审查机制,确保供应链票据的签发、流转均基于真实的贸易往来,遏制虚假融资、票据空转等违规行为;二是规范供应链票据付款期限,原则上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特殊行业经批准可延长至1年,坚决遏制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票据变相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三是建立核心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将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兑付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对逾期违约、恶意拖欠的核心企业,采取限制融资、降低信用评级、通报批评等联合惩戒措施,强化核心企业的履约责任;四是规范供应链平台发展,明确平台的信息服务定位,严禁平台从事融资、担保、资金归集等金融业务,加强对平台的备案管理与风险监测,防范平台异化带来的金融风险。

(三)产业链供应链主体责任的压实与协同发力

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产业链供应链各参与主体的协同发力。“十五五”时期,需明确核心企业、中小企业、供应链平台等主体的责任定位,推动各主体履行自身职责,构建“核心引领、中小参与、平台服务、协同共赢”的发展格局。

1. 核心企业: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履责的转型

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主导者,是供应链票据信用传递的核心载体,其参与意愿与履责程度直接决定了供应链票据的覆盖范围与发展质量。“十五五”时期,需通过制度约束与市场激励,推动核心企业实现从被动配合到主动履责的转变,压实四大核心责任:一是支付责任法定化,推动核心企业优先使用供应链票据支付上下游企业账款,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账期、非标债权凭证等,规范支付行为;二是确权与兑付责任,核心企业需及时对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确权,严格按照票据约定按期兑付,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拖延兑付、变相拖欠账款;三是数据开放责任,核心企业需向票交所、金融机构、供应链平台开放真实的交易数据、付款记录等信息,支撑信用传递与风险防控,不得隐瞒、篡改交易信息;四是链上普惠责任,核心企业需主动将供应链票据推广至二三级供应商、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不截留信用资源,不指定融资渠道,推动信用红利向产业链末梢延伸。

2.中小企业:从被动接票到主动用票的升级

中小企业作为供应链票据的主要受益主体,其认知水平与参与积极性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推广效果。“十五五”时期,需引导中小企业实现从被动接票到主动用票、规范用票的升级,提升中小企业的用票能力与信用意识。一是强化认知普及,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让中小企业全面了解供应链票据的功能、优势、操作流程,破除“票据=欠条”“用票增加成本”等认知误区,树立“供应链票据=标准化资产+便捷融资+安全保障”的认知;二是规范交易与开票行为,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开展贸易往来,确保交易真实、凭证齐全,按照规定办理供应链票据签发、背书等业务,降低贴现门槛与风险;三是强化信用积累,引导中小企业借助供应链票据的流转与兑付记录,积累连续、可追溯的信用记录,逐步提升自身信用等级,实现脱核融资,摆脱对核心企业的信用依赖。

3. 供应链平台:回归本源与服务升级

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作为供应链票据流转的重要载体,其定位与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操作效率与风险防控水平。“十五五”时期,需推动供应链平台回归信息服务本源,规范发展、提升服务,杜绝越位经营。一是坚守合规底线,所有供应链平台必须完成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监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不得从事融资、担保、资金池运作等金融业务,不得变相收费、捆绑销售;二是强化服务能力,聚焦数字化对接、票据拆分流转、交易信息存证、真实性核验等核心服务,降低企业用票成本与操作难度,实现企业与票交所、金融机构的高效对接;三是强化数据安全与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交易数据、票据信息的保护,防范数据泄露与篡改,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与违规排查,助力供应链票据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银行服务定位的回归与服务能力升级

银行作为供应链票据业务的核心参与主体,其服务定位与服务能力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融资效率与普惠效果。“十五五”时期,银行需回归普惠金融本源,转变经营理念,从盈利导向转向社会价值与盈利价值并重,全面提升供应链票据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与产业链发展。

1.经营理念的根本性转变

“十五五”时期,银行需突破传统经营理念的局限,实现三大转变:一是从“风险规避者”向“产业链服务者”转变,打破“重主体信用、轻交易信用”的传统思维,聚焦产业链交易场景,依托交易数据、票据信用、链上信用开展业务,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愿;二是从“线下人工审批”向“线上智能审批”转变,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供应链票据贴现、质押等业务的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从“大客户优先”向“小微优先、普惠优先、链上优先”转变,将供应链票据业务作为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抓手,加大对中小企业、产业链末端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

2.服务能力的全面升级

结合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与产业链发展特点,银行需从流程、产品、定价、系统四个维度,全面提升供应链票据服务能力。一是流程极简优化,简化供应链票据贴现、质押等业务的审批流程,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核、秒级放款、T+0到账”,取消不必要的纸质材料提交,降低企业操作成本;二是产品体系创新,围绕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需求,推出普惠贴、绿色贴、科创贴、脱核贴、批量贴等差异化产品,适配制造业、科创产业、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三是定价机制优化,建立供应链票据贴现差异化定价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交易真实性、产业链属性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利率,对小微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四是系统对接升级,推动银行核心系统与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企业ERP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交易数据、票据信息、资金流水的实时共享,提升业务办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3.考核激励机制的完善

为引导银行加大供应链票据业务投入,“十五五”时期需完善银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一是监管部门将供应链票据业务量、小微企业覆盖率、贴现利率水平、风险控制情况等指标,纳入银行普惠金融考核与社会责任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约束;二是优化资本占用管理,对低风险供应链票据贴现业务给予优惠的风险权重,降低银行资本占用成本,提升银行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三是支持银行开展供应链票据转贴现、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拓宽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提升资金流动性,增强银行服务能力。

(五)科技赋能:数字技术重塑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

数字技术是推动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十五五”时期,需依托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对供应链票据的签发、背书、贴现、兑付、监管等全生命周期进行重塑,提升业务效率、降低风险成本、扩大服务覆盖面,实现供应链票据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1. 区块链技术:构建可信交易与追溯体系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可信共享等特性,与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是解决供应链票据真实贸易核查难、信用传递不畅、风险防控薄弱等问题的关键技术支撑。“十五五”时期,需全面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票据领域的深度应用:一是实现供应链票据全流程上链,将票据签发、承兑、背书、贴现、兑付、逾期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全部记录在区块链上,实现票据信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有效防范假票、克隆票、一票多融等风险;二是构建跨主体可信数据共享体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核心企业、中小企业、银行、票交所、供应链平台等参与主体的信息可信共享,打破信息壁垒,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信用传递效率;三是实现交易凭证存证与核验自动化,将贸易合同、发票、物流单据等交易凭证上传至区块链,实现自动核验、实时比对,提升真实贸易背景审查的效率与准确性。

2.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强化智能风控与精准服务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供应链票据的风险防控能力与服务精准度,破解中小企业信用评估难、审批效率低等痛点。一是构建产业链信用评估模型,依托大数据技术,整合企业交易数据、财务数据、纳税数据、履约数据、征信数据等多维度信息,构建智能化信用评估模型,实现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精准画像,为银行贴现、质押等业务提供科学参考,降低信用风险;二是实现风险实时预警与智能防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供应链票据的流转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变化等进行实时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虚假交易、逾期违约等潜在风险,发出预警信号,提升风险防控的主动性与有效性;三是实现业务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票据真实性智能审核、贴现自动审批、资金自动放款、逾期自动催收等功能,替代传统人工操作,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数字化基础设施:构建全线上、广覆盖的服务体系

“十五五”时期,需加快构建完善的供应链票据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服务的全线上、零接触、广覆盖,降低企业用票门槛。一是优化企业端服务体验,推出简易化、便捷化的用票入口,实现企业零门槛开户、一键签票、一键贴现、一键查询,简化操作流程,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使用成本;二是完善银行端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银行实现供应链票据业务的全流程自动化处理,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三是构建监管端数字化监测体系,实现对供应链票据市场的实时监测、统计分析、风险预警与全局可视化,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四是推动数字化基础设施向县域、偏远地区延伸,覆盖更多中小微企业,扩大供应链票据的服务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成效。

(六)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夯实供应链票据发展的法治根基

法治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十五五”时期,需加快推进供应链票据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构建“顶层法律+专项规章+配套细则”的全方位制度体系,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化解制度瓶颈,为供应链票据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1. 推动《票据法》修订,明确供应链票据法律地位

当前,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主要针对传统商业汇票制定,未能充分适配供应链票据等分化、可拆分、跨平台流转等创新特征,导致供应链票据的法律地位不够明确,部分业务操作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撑。“十五五”时期,需牵头推动《票据法》修订,重点完善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等分化、可拆分票据的法律效力,确认供应链票据作为法定票据的地位,明确其适用票据权利、追索权、保证等相关规则;二是完善电子票据相关规定,明确区块链票据的法律地位,规范电子票据的签发、背书、兑付等操作流程,保障电子票据的合法性与安全性;三是完善票据追索、保证、逾期处置等相关制度,明确各参与主体在票据纠纷中的责任划分,保障持票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票据纠纷处置成本。

2.构建“1+N”制度体系,统一业务规则与监管标准

在《票据法》修订的基础上,构建“1+N”的供应链票据制度体系,实现业务规则与监管标准的统一。“1”即央行牵头制定《供应链票据管理办法》,作为供应链票据发展的顶层专项规章,明确供应链票据的定义、业务范围、参与主体、操作流程、监管要求等核心内容,统一全国范围内的业务规则;“N”即配套出台一系列细则文件,包括核心企业责任规定、供应链平台备案管理办法、供应链票据贴现管理细则、担保增信管理办法、风险处置细则等,细化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监管要求,形成“顶层引领、配套完善、衔接顺畅”的制度体系。

3.统一标准规范,打破区域与平台壁垒

“十五五”时期,需加快推进供应链票据标准规范的统一,消除区域壁垒、平台壁垒与银行互认障碍,建设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市场。一是统一业务标准,明确供应链票据的签发规范、背书流程、贴现条件、兑付要求等,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操作标准化;二是统一数据接口标准,规范供应链票据平台、银行、票交所之间的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三是统一风控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风险防控标准,明确真实贸易背景审查、信用评估、风险监测等方面的要求,实现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四是统一信息披露标准,明确核心企业信用信息、票据兑付记录、逾期信息等的披露要求,提升市场透明度,保障参与主体的知情权。

(七)票交所系统提升:打造国家级供应链票据基础设施

上海票据交易所作为我国票据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在“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中,需实现定位升级与功能优化,打造国家级供应链票据金融基础设施,承担起统一登记、托管、流转、清算、监管的核心职责,为供应链票据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供支撑。

1.定位升级:从交易场所到全生命周期治理中枢

“十五五”时期,票交所需突破传统交易场所的定位,升级为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中枢,承担五大核心职能:一是基础设施职能,提供供应链票据的统一登记、托管、流转、清算、兑付等基础服务,实现票据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二是数据中枢职能,归集供应链票据的交易数据、信用数据、风险数据等,构建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数据体系,为监管决策、市场分析、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监管协同职能,对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实现监管数据的实时共享,协助开展穿透式监管与风险处置;四是生态协同职能,连接银行、核心企业、中小企业、供应链平台、担保机构等参与主体,构建协同共赢的生态体系;五是创新引领职能,推动供应链票据业务模式、产品体系、技术应用的创新,引领供应链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

2. 系统功能升级:适配多元需求与风险防控

围绕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需求,票交所需对供应链票据平台进行全面升级,优化九大核心功能:一是等分化与灵活拆分功能,支持供应链票据按最小单位拆分,适配中小企业小额高频的交易需求,解决传统票据金额与交易金额不匹配的痛点;二是全流程线上化功能,实现票据签发、承兑、背书、贴现、兑付、追索等环节的一站式线上办理,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有限追索机制,推广有限追索供应链票据,实现风险隔离,优化企业财务报表,降低核心企业的风险压力;四是智能核验功能,实现贸易合同、发票、物流单据、资金流水的自动比对,提升真实贸易背景审查的效率与准确性;五是跨平台互联互通功能,推动所有合规供应链平台统一接入票交所系统,实现票据跨平台流转,打破平台壁垒;六是信息披露功能,建立供应链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核心企业信用状况、票据兑付记录、逾期信息等,提升市场透明度;七是再贴现直通功能,实现银行与票交所的再贴现业务一键对接,简化再贴现办理流程,提升流动性支持效率;八是风险监测功能,构建智能化风险监测模型,实时监控供应链票据的业务规模、结构分布、逾期情况、异常交易等,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九是小微企业专属服务功能,推出简易化用票入口、低费率服务、快速审批通道,提升小微企业的用票体验与融资效率。

3. 生态开放:构建多元协同的基础设施生态

票交所需构建开放的接口体系,推动与各参与主体的深度对接,形成“票交所+银行+企业+平台+担保+征信+司法”的多元协同生态。一是对接企业端,实现与企业ERP系统、财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方便企业快速办理票据签发、背书、贴现等业务,提升企业用票便捷性;二是对接银行端,开放系统接口,支持银行实现供应链票据贴现、质押、转贴现等业务的自动化处理,提升银行服务能力;三是对接供应链平台端,规范平台接入标准,实现平台数据与票交所数据的实时共享,强化对平台的监管与服务;四是对接担保机构端,建立担保增信对接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供应链票据提供增信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五是对接征信机构端,实现供应链票据兑付记录、逾期信息与征信系统的对接,强化信用约束;六是对接司法机构端,实现票据纠纷相关数据的共享,协助司法机构高效处置票据纠纷,保障持票人的合法权益。

(八)供应链票据平台发展与服务优化:生态化、普惠化、专业化

供应链票据平台作为连接企业、银行、票交所的重要桥梁,其发展质量与服务水平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推广效果与普惠成效。“十五五”时期,需推动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生态化、普惠化、专业化发展,回归信息服务本源,提升服务能力,为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1.平台定位合规备案与服务为本

“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平台需坚守合规底线,明确信息服务定位,实现规范化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制度,所有供应链票据平台必须完成监管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不得越位经营;二是以服务中小企业、降低企业用票成本为核心,优化服务流程,降低服务费率,杜绝变相收费、捆绑销售等行为,提升企业用票体验;三是聚焦数字化、标准化、普惠化发展方向,加大技术投入,提升平台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平台服务向县域、偏远地区延伸,覆盖更多中小微企业,扩大服务覆盖面。

2.服务升级,从撮合到全链条赋能

供应链票据平台需突破传统撮合服务的局限,实现从“撮合交易”到“全链条赋能”的升级,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一是完善基础服务,提供票据签约、签发、背书、流转、贴现、回款、催收等全流程服务,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二是强化增值服务,为企业提供供应链票据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法律咨询、风险防控指导等增值服务,提升企业的用票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三是推动跨产业链、跨区域撮合,整合不同产业链、不同区域的票据资源,提升票据的流动性,帮助企业快速实现票据贴现与流转,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四是建立企业服务台账,针对中小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提升服务的精准度。

3.生态协同,构建多元共赢的合作共同体

供应链票据平台需加强与票交所、银行、核心企业、担保机构等参与主体的协同合作,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普惠共赢”的合作共同体。一是与票交所协同,严格落实平台接入标准,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票据流转的规范性与安全性;二是与银行协同,优化贴现对接流程,推动银行推出适配平台企业的差异化贴现产品,提升企业融资效率;三是与核心企业协同,推动核心企业将供应链票据推广至上下游企业,协助核心企业实现应收账款的标准化治理;四是与担保机构协同,建立担保增信对接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降低融资门槛;五是与其他平台协同,推动跨平台票据流转与资源共享,打破区域与行业壁垒,提升供应链票据的市场流动性。

(九)发展环境改善: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良好生态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五”时期,需从信用环境、政策环境、监管环境、舆论环境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政策支持、监管高效、认知普及”的良好发展环境,为供应链票据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信用环境: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信用是供应链票据的核心基础,需加快完善供应链票据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约束。一是推动供应链票据兑付记录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将核心企业、中小企业的票据兑付情况、逾期违约情况等信用信息,全面记入企业征信报告,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覆盖;二是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按期兑付、信用良好的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给予融资优惠、信用评级提升、政策补贴等激励措施,提升企业守信积极性;三是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对逾期违约、恶意拖欠、虚假交易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限制企业发债、贷款、招投标、享受政策补贴等,提高失信成本,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四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核心企业、银行、平台、征信机构等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信用评估的准确性与效率。

2.政策环境:强化财政、税收、考核协同支持

“十五五”时期,需强化政策协同支持,构建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各参与主体积极参与供应链票据业务。一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积极签发、使用供应链票据的核心企业,对办理供应链票据贴现业务的银行,对接入票交所系统的供应链平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与奖励,降低参与成本;二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供应链票据贴现利息收入、担保机构的担保收入等,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提升银行、担保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三是强化考核导向,将供应链票据覆盖率、应收账款清欠情况等指标,纳入国企、央企的业绩考核体系,压实核心企业的主体责任;四是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引导各省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出台针对性的推广政策,推动供应链票据与本地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

3. 监管环境:构建统一、透明、高效、包容的监管体系

优化监管环境,实现监管与创新的平衡,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坚持穿透式、功能式、行为式监管,明确监管边界,强化对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贸易、票据空转、违规融资等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与协同机制,协调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主体,实现监管规则统一、监管数据共享、监管行动协同,提升监管效率;三是建立容错创新机制,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供应链票据业务模式、产品体系、技术应用的合规创新,宽容创新过程中的轻微失误,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四是强化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规范银行、平台的收费行为,禁止强制搭售、不合理收费等行为,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4. 舆论环境:强化认知普及与正面引导

认知普及是推动供应链票据推广应用的重要前提。“十五五”时期,需加强舆论引导与认知普及,提升供应链票据的社会知晓度与接受度。一是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线上教程、线下讲座等方式,向核心企业、中小企业、银行等参与主体,全面普及供应链票据的概念、功能、优势、操作流程等知识;二是推广典型案例,选取供应链票据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成功应用案例,总结经验做法,通过媒体宣传、行业交流等方式,让各参与主体看得见、学得会、用得上;三是纠正认知误区,通过专业解读、权威发布等方式,破除“票据是欠条”“用票增加成本”“票据风险高”等错误认知,树立“供应链票据=标准化、便捷化、低成本、低风险”的正面认知,营造有利于供应链票据发展的舆论氛围。

(十)担保与贴现机制创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担保与贴现机制是供应链票据融资功能实现的核心支撑。“十五五”时期,需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创新担保与贴现机制,构建“增信有力、贴现便捷、成本可控、风险共担”的机制体系,提升供应链票据的融资效能。

1.担保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协同的增信体系

针对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信用不足的问题,需构建“政府性融担为主、市场化担保为辅、多元增信补充”的协同增信体系。一是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引领作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供应链票据增信服务,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担保费率,简化担保流程,为中小企业供应链票据贴现提供增信支持;二是推广链上互助担保模式,引导产业链内企业建立联保机制,由核心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中小企业组建互助担保联盟,为联盟内企业的供应链票据提供担保,实现风险共担;三是创新数据担保模式,依托企业真实交易数据、信用记录、经营流水等,以数据替代传统抵押物,构建数据增信模型,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增信服务;四是完善再担保兜底机制,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为供应链票据担保业务提供风险分担,提升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扩大担保覆盖面。通过多元担保机制创新,实现“中小微企业无抵押、无强担保也能低成本贴现”的目标。

2. 贴现机制创新,提升融资便捷性与普惠性

围绕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创新贴现机制,优化贴现流程,降低贴现成本,提升贴现服务的便捷性与普惠性。一是推广“秒贴”服务,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供应链票据贴现的自动审核、秒级放款,打破时间与空间限制,满足中小企业即时融资需求;二是推出“普惠贴”专属产品,针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贴现利率、宽松额度管理、简化审核流程,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推广“批量贴”服务,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供应商,提供批量贴现服务,由核心企业牵头汇总票据,统一向银行申请贴现,降低企业单独贴现的成本与难度;四是创新“脱核贴”模式,不依赖核心企业确权,依托企业交易数据、担保增信等,实现中小企业供应链票据贴现,摆脱对核心企业的信用依赖;五是推广“链式贴”模式,沿供应链逐级贴现,实现信用穿透到底,让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也能享受便捷的融资服务。

3.风险分担机制创新,构建四方协同的风险共担体系

为降低各参与主体的风险压力,提升参与积极性,需构建“央行+银行+担保机构+核心企业”四方协同的风险共担体系。一是央行通过再贴现工具提供流动性支持,降低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二是银行承担合理的信贷风险,优化风险定价机制,根据风险水平确定贴现利率,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担保机构发挥增信作用,承担部分信用风险,通过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银行的风险压力;四是核心企业恪守兑付责任,承担票据到期兑付的核心责任,对逾期票据承担代偿义务,降低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风险。通过四方协同风险共担,实现“风险可控、成本可降、服务可达”的良性发展机制。

(十一)对标商业汇票发展经验:挖掘供应链票据新机遇

商业汇票作为我国票据市场的核心产品,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形成了完善的法治体系、基础设施、生态体系,其发展规律与经验,对“十五五”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标商业汇票发展经验,挖掘供应链票据的独特优势,能够推动供应链票据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成为商业信用体系的主流载体。

1.商业汇票发展的核心经验借鉴

商业汇票数十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其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核心在于“法治、信用、流动性、基础设施”四大要素:一是法治保障是前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了商业汇票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与操作规范,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二是信用体系是核心,商业汇票的发展依赖于企业信用与市场信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完善,提升了市场主体的履约意识,保障了票据的正常流转与兑付;三是流动性是关键,完善的流转机制、贴现市场与再贴现工具,提升了商业汇票的流动性,降低了融资成本,吸引了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四是基础设施是支撑,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清算系统与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了商业汇票全流程的规范化、高效化管理,提升了市场运行效率。这些经验,对“十五五”供应链票据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2.供应链票据相对商业汇票的独特优势

相较于传统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在适配产业链需求、提升服务普惠性、防控风险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一是可拆分、等分化特征,能够适配中小企业小额高频的交易需求,解决传统商业汇票金额与交易金额不匹配的痛点,提升票据的流转灵活性;二是全线上、可追溯特征,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票据全流程线上化操作与信息可追溯,操作便捷、风险可控,有效防范假票、克隆票等风险;三是平台统一监管特征,依托票交所统一平台,实现对供应链票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遏制违规行为;四是天然绑定供应链特征,供应链票据与真实贸易场景深度融合,信用传递顺畅,能够实现“支付—融资—信用”的全链条协同,更贴合产业链发展需求;五是政策强力支持特征,作为央行主推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工具,供应链票据获得了再贴现、财政补贴、考核激励等多项政策支持,发展动力强劲。

3. “十五五”供应链票据的发展新机遇

对标商业汇票的发展路径,结合自身独特优势,“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将迎来五大发展新机遇:一是替代非标电子债权凭证,随着制度体系的完善与监管的强化,供应链票据将逐步替代当前市场上的非标电子债权凭证,成为产业链支付与应收账款治理的合规主流工具;二是成为核心企业首选支付工具,供应链票据能够帮助核心企业优化资金管理、降低财务成本、规范付款行为,将逐步成为核心企业支付上下游账款的首选工具;三是成为中小企业首选融资工具,凭借便捷的操作、较低的融资成本、完善的信用支撑,供应链票据将成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境的首选融资工具;四是成为商业信用体系的核心底座,供应链票据的规模化发展,将推动企业信用记录的积累与完善,促进商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信用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五是成为央行货币政策的微观传导通道,供应链票据的普及的将拓宽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实现货币政策的精准滴灌,推动资金精准流向实体经济、中小企业与重点产业链。

4.AI赋能供应链票据发展

AI 赋能供应链票据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全面提升业务质效:在交易效率上,依托 OCR、RPA 与智能审核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大幅缩短业务办理时长、降低运营成本;在客户拓展方面,借助多维度企业画像实现精准营销,降低小微客户准入门槛,推动金融服务向产业链末梢下沉;在产品创新上,基于大数据与算法实现动态智能定价、场景化产品设计及证券化全流程优化,丰富业务模式;在风险防控领域,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智能风控体系,精准识别贸易真实性、信用及合规风险,实现智能预警与动态管控,整体推动供应链票据向数字化、普惠化、安全化高质量发展。

(十二)“十五五”供应链票据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

1. 量化发展目标(2026-2030年)

结合“十五五”时期我国产业发展与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制定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量化目标:一是业务规模实现大幅增长,供应链票据年签发量较“十四五”末增长3倍以上,累计签发量突破7万亿元;二是服务覆盖面全面扩大,覆盖全国所有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服务覆盖率超7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超80%,实现县域、偏远地区的广泛覆盖;三是应收账款治理成效显著,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的标准化率显著提升,非标应收账款逐步实现入表、入票、入市,产业链资金占用明显压降;四是融资成本持续下降,中小企业供应链票据贴现利率较“十四五”末下降0.5-1个百分点,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五是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最规范、最普惠的供应链票据市场,形成“法治完善、基础设施先进、生态协同、风险可控”的发展格局。

2. 分阶段实施路径

为实现“十五五”发展目标,将分三个阶段推进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地:

第一阶段:制度筑基期(2026-2027年)。核心目标是完善制度体系、升级基础设施、规范市场秩序。重点任务包括:完成《票据法》相关修订工作,出台《供应链票据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推动所有供应链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实现与票交所系统的无缝对接;完成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升级,优化核心功能;强化认知普及与政策宣传,推动核心企业逐步推广供应链票据;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遏制违规行为。

第二阶段:规模扩张期(2027-2029年)。核心目标是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普惠成效、完善生态体系。重点任务包括:推动核心企业全面推广供应链票据,将覆盖范围延伸至二三级供应商、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扩大银行供应链票据业务投入,优化贴现、担保机制,提升融资便捷性与普惠性;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供应链票据领域的全面覆盖;完善信用体系与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与风险;推动供应链票据跨区域、跨产业链流转,提升市场流动性。

第三阶段:生态成熟期(2030年)。核心目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长效机制、发挥核心作用。重点任务包括:供应链票据成为产业链支付与融资的标配工具,实现全产业链自主循环;完善的法治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生态协同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建成;商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应收账款治理实现长效化;供应链票据成为央行货币政策精准传导的重要通道,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五五”时期,我国供应链票据将迎来理念、制度、功能、生态的四重跃迁,从单一融资工具升级为盘活十万亿应收账款、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商业信用、服务普惠金融、传导货币政策的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这一发展过程,既是供应链金融规范化、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推进产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实现“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央行统筹、法治先行,核心履责、银行普惠,科技赋能、平台规范,生态协同、风险可控”的核心原则,聚焦理念转变、制度完善、科技赋能、生态优化等关键环节,破解当前发展中的认知、制度、环境、生态等方面的瓶颈,推动供应链票据实现规模化、规范化、普惠化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十五五”各项发展任务的落地实施,供应链票据将逐步成为我国商业信用体系的核心载体、产业链资金流转的核心工具、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有效盘活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转,为中国式现代化与产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同时,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也将推动我国票据市场实现转型升级,提升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水平,为全球供应链金融创新提供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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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供应链票据发展研究

展开全文

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 肖小和 谈铭斐 张小平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供应链票据作为衔接产业与金融、破解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梗阻、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金融工具,将迎来从工具创新向制度基础设施、从融资补充向产业链标配、从核心企业驱动向全链自主循环的根本性转型。本文立足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盘活的战略高度,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视角统筹全局,系统探讨“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发展的理念变革与实践路径,围绕产业链主体责任、银行服务定位、科技赋能、法规制度完善、票交所系统升级、供票平台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担保与贴现机制创新等核心维度展开研究,并对标商业汇票发展经验挖掘供应链票据的新机遇,构建“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完整框架,为政策制定、市场实践与生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可操作路径。

“十四五”时期,我国供应链票据完成了从试点探索到规模化推广的跨越式发展,逐步成为规范供应链金融秩序、压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衔接产业链资金流与信息流的重要抓手。截至“十四五”末,全国供应链票据累计签发量超1.85万亿元,累计贴现超1.46万亿元,累计服务中小企业近4万家,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全球产业链重构加速、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多重发展目标交汇叠加,对供应链票据的功能定位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已突破十万亿元,长期存在账期过长、确权困难、流转不畅、融资成本偏高、风险防控薄弱等突出痛点,大量应收账款以非标债权、线下凭证等形式游离于统一监管与标准化市场之外,既占用企业流动资金,也积累了产业链金融风险,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与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转。

在此背景下,供应链票据的核心使命已不再局限于单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而是上升为国家供应链安全战略的重要工具、应收账款标准化治理的核心载体、普惠金融数字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支柱。本文基于这一时代背景,系统研究“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路径,破解当前发展瓶颈,挖掘发展新机遇,推动供应链票据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十五五”供应链票据发展的理念根本转变

理念变革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与核心。“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需突破“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局限,实现从单一功能向多元价值、从被动适配向主动引领、从业务创新向制度规范的根本性转变,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配的发展理念体系。

1.从“融资导向”向“资产治理+融资赋能”双重导向转变

“十四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重心聚焦于融资端,核心目标是缓解中小企业贴现难、融资贵问题。进入“十五五”,需立足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盘活的战略高度,实现发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将“盘活非标应收账款、规范产业链资金占用”作为首要目标,将“缩短付款账期、优化支付结算、压降全产业链融资成本”作为核心成效,将“融资赋能”作为延伸价值。这种理念转变的核心逻辑的是,供应链票据的本质是应收账款的标准化、证券化转化,通过将分散、非标、不可流转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可拆分、可流转、可融资、可监管、可追溯的标准化票据资产,从根源上破解“三角债”与资金占用顽疾,实现“资产盘活—支付规范—信用传递—融资便捷”的全链条价值闭环。具体而言,理念转变需实现四个维度的突破:一是从“被动提供融资”向“主动盘活资产”转变,聚焦应收账款治理的核心痛点;二是从“银行供给驱动”向“产业链需求驱动”转变,立足企业支付与资金周转实际需求;三是从“核心企业自愿参与”向“法定责任+市场激励”双轮驱动转变,强化核心企业的主体责任;四是从“单一融资产品”向“支付—结算—信用—融资—宏观调控”一体化基础设施转变,拓展供应链票据的多元功能。

2.从“核心企业依附”向“多元信用支撑+脱核发展”转变

“十四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主要依托“1+N”模式,即以核心企业为信用核心,向上下游中小企业传递信用,这种模式在初期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但也存在明显局限,过度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资质,导致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难以享受信用传递红利,且核心企业的信用波动会直接影响整个供应链票据的流转与融资效率。

“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需突破对单一核心企业的信用依赖,构建“核心信用+数据信用+物的信用+担保信用”的多元信用支撑体系。一方面,对大型链主企业、重点产业链核心企业,持续强化信用穿透能力,推动信用向二三级供应商、产业链末端延伸;另一方面,对中小微企业聚集型产业链、缺乏强链主的产业链,推进“数据脱核、场景脱核、担保增信”模式,依托企业真实交易数据、稳定经营流水、规范纳税记录等,结合担保增信手段,让中小企业无需依赖核心企业确权,即可凭自身交易信用实现用票融资,摆脱对单一核心企业的过度依赖,实现全产业链信用的均衡传递。

3.从“业务试点创新”向“制度定型+法治化规范”转变

“十四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以政策鼓励、地方试点、平台创新为主,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与法治保障,导致不同区域、不同平台的业务规则不统一、监管标准不一致,存在虚假贸易、票据空转、违规融资等风险隐患,制约了供应链票据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需从“试点探索”走向“制度定型”,从“地方创新”走向“全国统一规则”,从“平台各自为战”走向“票交所一体化监管”,构建完善的法治化、制度化发展体系。核心是实现“四个统一”,即监管规则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流转机制统一、风险防控统一,依托法治保障供应链票据的合法地位,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遏制违规行为,为供应链票据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央行视角下供应链票据的顶层统筹与宏观治理

中央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在“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规则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流动性供给、风险防控、生态协调的核心职责。从央行视角出发,统筹推进供应链票据发展,既是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培育商业信用体系、防范化解产业链金融风险的关键抓手。

1.央行的核心定位与职能发挥

“十五五”时期,央行需立足“五大角色”,统筹推进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一是规则制定者,牵头推动《票据法》修订,完善供应链票据相关配套制度,统一业务规则与监管标准,明确供应链票据的法律地位与发展方向;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者,支持票交所升级供应链票据系统,构建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基础设施体系,实现跨区域、跨机构、跨平台的互联互通;三是流动性供给者,运用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流动性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四是风险防控者,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强化对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监测与防控,防范虚假贸易、资金空转、信用违约等风险;五是生态协调者,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供应链票据发展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应收账款治理与供应链票据推广。

2.货币政策工具创新与精准滴灌

“十五五”时期,央行需优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强化对供应链票据的精准支持,推动资金向实体经济、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链倾斜。一是设立供应链票据再贴现专属窗口,明确再贴现支持范围,优先支持制造业、科创产业、绿色产业、涉农产业链等重点领域的供应链票据,提高再贴现支持的精准度;二是实施差异化再贴现利率,对小微企业持有的供应链票据贴现、中小银行办理的供应链票据贴现,给予更低的再贴现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让利,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将供应链票据业务纳入央行政策效果评估体系,将金融机构供应链票据业务量、小微企业覆盖率、贴现利率水平等指标,作为评估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的重要依据,强化政策导向;四是探索供应链票据与央行数字货币的对接融合,实现支付、清算、融资全链路闭环运作,提升资金流转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强化资金流向监管。

3.风险防控底线与监管强化

“十五五”时期,央行需坚守风险防控底线,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穿透式的监管体系,保障供应链票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真实贸易背景审查要求,构建“区块链存证+发票核验+合同比对+物流佐证”的四位一体审查机制,确保供应链票据的签发、流转均基于真实的贸易往来,遏制虚假融资、票据空转等违规行为;二是规范供应链票据付款期限,原则上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特殊行业经批准可延长至1年,坚决遏制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票据变相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三是建立核心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将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兑付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对逾期违约、恶意拖欠的核心企业,采取限制融资、降低信用评级、通报批评等联合惩戒措施,强化核心企业的履约责任;四是规范供应链平台发展,明确平台的信息服务定位,严禁平台从事融资、担保、资金归集等金融业务,加强对平台的备案管理与风险监测,防范平台异化带来的金融风险。

(三)产业链供应链主体责任的压实与协同发力

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产业链供应链各参与主体的协同发力。“十五五”时期,需明确核心企业、中小企业、供应链平台等主体的责任定位,推动各主体履行自身职责,构建“核心引领、中小参与、平台服务、协同共赢”的发展格局。

1. 核心企业: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履责的转型

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主导者,是供应链票据信用传递的核心载体,其参与意愿与履责程度直接决定了供应链票据的覆盖范围与发展质量。“十五五”时期,需通过制度约束与市场激励,推动核心企业实现从被动配合到主动履责的转变,压实四大核心责任:一是支付责任法定化,推动核心企业优先使用供应链票据支付上下游企业账款,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账期、非标债权凭证等,规范支付行为;二是确权与兑付责任,核心企业需及时对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确权,严格按照票据约定按期兑付,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拖延兑付、变相拖欠账款;三是数据开放责任,核心企业需向票交所、金融机构、供应链平台开放真实的交易数据、付款记录等信息,支撑信用传递与风险防控,不得隐瞒、篡改交易信息;四是链上普惠责任,核心企业需主动将供应链票据推广至二三级供应商、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不截留信用资源,不指定融资渠道,推动信用红利向产业链末梢延伸。

2.中小企业:从被动接票到主动用票的升级

中小企业作为供应链票据的主要受益主体,其认知水平与参与积极性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推广效果。“十五五”时期,需引导中小企业实现从被动接票到主动用票、规范用票的升级,提升中小企业的用票能力与信用意识。一是强化认知普及,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让中小企业全面了解供应链票据的功能、优势、操作流程,破除“票据=欠条”“用票增加成本”等认知误区,树立“供应链票据=标准化资产+便捷融资+安全保障”的认知;二是规范交易与开票行为,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开展贸易往来,确保交易真实、凭证齐全,按照规定办理供应链票据签发、背书等业务,降低贴现门槛与风险;三是强化信用积累,引导中小企业借助供应链票据的流转与兑付记录,积累连续、可追溯的信用记录,逐步提升自身信用等级,实现脱核融资,摆脱对核心企业的信用依赖。

3. 供应链平台:回归本源与服务升级

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作为供应链票据流转的重要载体,其定位与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操作效率与风险防控水平。“十五五”时期,需推动供应链平台回归信息服务本源,规范发展、提升服务,杜绝越位经营。一是坚守合规底线,所有供应链平台必须完成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监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不得从事融资、担保、资金池运作等金融业务,不得变相收费、捆绑销售;二是强化服务能力,聚焦数字化对接、票据拆分流转、交易信息存证、真实性核验等核心服务,降低企业用票成本与操作难度,实现企业与票交所、金融机构的高效对接;三是强化数据安全与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交易数据、票据信息的保护,防范数据泄露与篡改,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与违规排查,助力供应链票据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银行服务定位的回归与服务能力升级

银行作为供应链票据业务的核心参与主体,其服务定位与服务能力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融资效率与普惠效果。“十五五”时期,银行需回归普惠金融本源,转变经营理念,从盈利导向转向社会价值与盈利价值并重,全面提升供应链票据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与产业链发展。

1.经营理念的根本性转变

“十五五”时期,银行需突破传统经营理念的局限,实现三大转变:一是从“风险规避者”向“产业链服务者”转变,打破“重主体信用、轻交易信用”的传统思维,聚焦产业链交易场景,依托交易数据、票据信用、链上信用开展业务,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愿;二是从“线下人工审批”向“线上智能审批”转变,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供应链票据贴现、质押等业务的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从“大客户优先”向“小微优先、普惠优先、链上优先”转变,将供应链票据业务作为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抓手,加大对中小企业、产业链末端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

2.服务能力的全面升级

结合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与产业链发展特点,银行需从流程、产品、定价、系统四个维度,全面提升供应链票据服务能力。一是流程极简优化,简化供应链票据贴现、质押等业务的审批流程,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核、秒级放款、T+0到账”,取消不必要的纸质材料提交,降低企业操作成本;二是产品体系创新,围绕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需求,推出普惠贴、绿色贴、科创贴、脱核贴、批量贴等差异化产品,适配制造业、科创产业、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三是定价机制优化,建立供应链票据贴现差异化定价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交易真实性、产业链属性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利率,对小微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四是系统对接升级,推动银行核心系统与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企业ERP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交易数据、票据信息、资金流水的实时共享,提升业务办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3.考核激励机制的完善

为引导银行加大供应链票据业务投入,“十五五”时期需完善银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一是监管部门将供应链票据业务量、小微企业覆盖率、贴现利率水平、风险控制情况等指标,纳入银行普惠金融考核与社会责任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约束;二是优化资本占用管理,对低风险供应链票据贴现业务给予优惠的风险权重,降低银行资本占用成本,提升银行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三是支持银行开展供应链票据转贴现、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拓宽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提升资金流动性,增强银行服务能力。

(五)科技赋能:数字技术重塑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

数字技术是推动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十五五”时期,需依托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对供应链票据的签发、背书、贴现、兑付、监管等全生命周期进行重塑,提升业务效率、降低风险成本、扩大服务覆盖面,实现供应链票据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1. 区块链技术:构建可信交易与追溯体系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可信共享等特性,与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是解决供应链票据真实贸易核查难、信用传递不畅、风险防控薄弱等问题的关键技术支撑。“十五五”时期,需全面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票据领域的深度应用:一是实现供应链票据全流程上链,将票据签发、承兑、背书、贴现、兑付、逾期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全部记录在区块链上,实现票据信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有效防范假票、克隆票、一票多融等风险;二是构建跨主体可信数据共享体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核心企业、中小企业、银行、票交所、供应链平台等参与主体的信息可信共享,打破信息壁垒,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信用传递效率;三是实现交易凭证存证与核验自动化,将贸易合同、发票、物流单据等交易凭证上传至区块链,实现自动核验、实时比对,提升真实贸易背景审查的效率与准确性。

2.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强化智能风控与精准服务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供应链票据的风险防控能力与服务精准度,破解中小企业信用评估难、审批效率低等痛点。一是构建产业链信用评估模型,依托大数据技术,整合企业交易数据、财务数据、纳税数据、履约数据、征信数据等多维度信息,构建智能化信用评估模型,实现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精准画像,为银行贴现、质押等业务提供科学参考,降低信用风险;二是实现风险实时预警与智能防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供应链票据的流转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变化等进行实时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虚假交易、逾期违约等潜在风险,发出预警信号,提升风险防控的主动性与有效性;三是实现业务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票据真实性智能审核、贴现自动审批、资金自动放款、逾期自动催收等功能,替代传统人工操作,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数字化基础设施:构建全线上、广覆盖的服务体系

“十五五”时期,需加快构建完善的供应链票据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服务的全线上、零接触、广覆盖,降低企业用票门槛。一是优化企业端服务体验,推出简易化、便捷化的用票入口,实现企业零门槛开户、一键签票、一键贴现、一键查询,简化操作流程,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使用成本;二是完善银行端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银行实现供应链票据业务的全流程自动化处理,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三是构建监管端数字化监测体系,实现对供应链票据市场的实时监测、统计分析、风险预警与全局可视化,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四是推动数字化基础设施向县域、偏远地区延伸,覆盖更多中小微企业,扩大供应链票据的服务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成效。

(六)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夯实供应链票据发展的法治根基

法治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十五五”时期,需加快推进供应链票据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构建“顶层法律+专项规章+配套细则”的全方位制度体系,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化解制度瓶颈,为供应链票据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1. 推动《票据法》修订,明确供应链票据法律地位

当前,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主要针对传统商业汇票制定,未能充分适配供应链票据等分化、可拆分、跨平台流转等创新特征,导致供应链票据的法律地位不够明确,部分业务操作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撑。“十五五”时期,需牵头推动《票据法》修订,重点完善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等分化、可拆分票据的法律效力,确认供应链票据作为法定票据的地位,明确其适用票据权利、追索权、保证等相关规则;二是完善电子票据相关规定,明确区块链票据的法律地位,规范电子票据的签发、背书、兑付等操作流程,保障电子票据的合法性与安全性;三是完善票据追索、保证、逾期处置等相关制度,明确各参与主体在票据纠纷中的责任划分,保障持票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票据纠纷处置成本。

2.构建“1+N”制度体系,统一业务规则与监管标准

在《票据法》修订的基础上,构建“1+N”的供应链票据制度体系,实现业务规则与监管标准的统一。“1”即央行牵头制定《供应链票据管理办法》,作为供应链票据发展的顶层专项规章,明确供应链票据的定义、业务范围、参与主体、操作流程、监管要求等核心内容,统一全国范围内的业务规则;“N”即配套出台一系列细则文件,包括核心企业责任规定、供应链平台备案管理办法、供应链票据贴现管理细则、担保增信管理办法、风险处置细则等,细化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监管要求,形成“顶层引领、配套完善、衔接顺畅”的制度体系。

3.统一标准规范,打破区域与平台壁垒

“十五五”时期,需加快推进供应链票据标准规范的统一,消除区域壁垒、平台壁垒与银行互认障碍,建设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市场。一是统一业务标准,明确供应链票据的签发规范、背书流程、贴现条件、兑付要求等,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操作标准化;二是统一数据接口标准,规范供应链票据平台、银行、票交所之间的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三是统一风控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风险防控标准,明确真实贸易背景审查、信用评估、风险监测等方面的要求,实现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四是统一信息披露标准,明确核心企业信用信息、票据兑付记录、逾期信息等的披露要求,提升市场透明度,保障参与主体的知情权。

(七)票交所系统提升:打造国家级供应链票据基础设施

上海票据交易所作为我国票据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在“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中,需实现定位升级与功能优化,打造国家级供应链票据金融基础设施,承担起统一登记、托管、流转、清算、监管的核心职责,为供应链票据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供支撑。

1.定位升级:从交易场所到全生命周期治理中枢

“十五五”时期,票交所需突破传统交易场所的定位,升级为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中枢,承担五大核心职能:一是基础设施职能,提供供应链票据的统一登记、托管、流转、清算、兑付等基础服务,实现票据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二是数据中枢职能,归集供应链票据的交易数据、信用数据、风险数据等,构建全国统一的供应链票据数据体系,为监管决策、市场分析、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监管协同职能,对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实现监管数据的实时共享,协助开展穿透式监管与风险处置;四是生态协同职能,连接银行、核心企业、中小企业、供应链平台、担保机构等参与主体,构建协同共赢的生态体系;五是创新引领职能,推动供应链票据业务模式、产品体系、技术应用的创新,引领供应链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

2. 系统功能升级:适配多元需求与风险防控

围绕供应链票据的发展需求,票交所需对供应链票据平台进行全面升级,优化九大核心功能:一是等分化与灵活拆分功能,支持供应链票据按最小单位拆分,适配中小企业小额高频的交易需求,解决传统票据金额与交易金额不匹配的痛点;二是全流程线上化功能,实现票据签发、承兑、背书、贴现、兑付、追索等环节的一站式线上办理,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有限追索机制,推广有限追索供应链票据,实现风险隔离,优化企业财务报表,降低核心企业的风险压力;四是智能核验功能,实现贸易合同、发票、物流单据、资金流水的自动比对,提升真实贸易背景审查的效率与准确性;五是跨平台互联互通功能,推动所有合规供应链平台统一接入票交所系统,实现票据跨平台流转,打破平台壁垒;六是信息披露功能,建立供应链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核心企业信用状况、票据兑付记录、逾期信息等,提升市场透明度;七是再贴现直通功能,实现银行与票交所的再贴现业务一键对接,简化再贴现办理流程,提升流动性支持效率;八是风险监测功能,构建智能化风险监测模型,实时监控供应链票据的业务规模、结构分布、逾期情况、异常交易等,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九是小微企业专属服务功能,推出简易化用票入口、低费率服务、快速审批通道,提升小微企业的用票体验与融资效率。

3. 生态开放:构建多元协同的基础设施生态

票交所需构建开放的接口体系,推动与各参与主体的深度对接,形成“票交所+银行+企业+平台+担保+征信+司法”的多元协同生态。一是对接企业端,实现与企业ERP系统、财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方便企业快速办理票据签发、背书、贴现等业务,提升企业用票便捷性;二是对接银行端,开放系统接口,支持银行实现供应链票据贴现、质押、转贴现等业务的自动化处理,提升银行服务能力;三是对接供应链平台端,规范平台接入标准,实现平台数据与票交所数据的实时共享,强化对平台的监管与服务;四是对接担保机构端,建立担保增信对接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供应链票据提供增信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五是对接征信机构端,实现供应链票据兑付记录、逾期信息与征信系统的对接,强化信用约束;六是对接司法机构端,实现票据纠纷相关数据的共享,协助司法机构高效处置票据纠纷,保障持票人的合法权益。

(八)供应链票据平台发展与服务优化:生态化、普惠化、专业化

供应链票据平台作为连接企业、银行、票交所的重要桥梁,其发展质量与服务水平直接影响供应链票据的推广效果与普惠成效。“十五五”时期,需推动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生态化、普惠化、专业化发展,回归信息服务本源,提升服务能力,为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1.平台定位合规备案与服务为本

“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平台需坚守合规底线,明确信息服务定位,实现规范化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制度,所有供应链票据平台必须完成监管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不得越位经营;二是以服务中小企业、降低企业用票成本为核心,优化服务流程,降低服务费率,杜绝变相收费、捆绑销售等行为,提升企业用票体验;三是聚焦数字化、标准化、普惠化发展方向,加大技术投入,提升平台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平台服务向县域、偏远地区延伸,覆盖更多中小微企业,扩大服务覆盖面。

2.服务升级,从撮合到全链条赋能

供应链票据平台需突破传统撮合服务的局限,实现从“撮合交易”到“全链条赋能”的升级,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一是完善基础服务,提供票据签约、签发、背书、流转、贴现、回款、催收等全流程服务,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二是强化增值服务,为企业提供供应链票据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法律咨询、风险防控指导等增值服务,提升企业的用票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三是推动跨产业链、跨区域撮合,整合不同产业链、不同区域的票据资源,提升票据的流动性,帮助企业快速实现票据贴现与流转,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四是建立企业服务台账,针对中小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提升服务的精准度。

3.生态协同,构建多元共赢的合作共同体

供应链票据平台需加强与票交所、银行、核心企业、担保机构等参与主体的协同合作,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普惠共赢”的合作共同体。一是与票交所协同,严格落实平台接入标准,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票据流转的规范性与安全性;二是与银行协同,优化贴现对接流程,推动银行推出适配平台企业的差异化贴现产品,提升企业融资效率;三是与核心企业协同,推动核心企业将供应链票据推广至上下游企业,协助核心企业实现应收账款的标准化治理;四是与担保机构协同,建立担保增信对接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降低融资门槛;五是与其他平台协同,推动跨平台票据流转与资源共享,打破区域与行业壁垒,提升供应链票据的市场流动性。

(九)发展环境改善: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良好生态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五”时期,需从信用环境、政策环境、监管环境、舆论环境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政策支持、监管高效、认知普及”的良好发展环境,为供应链票据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信用环境: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信用是供应链票据的核心基础,需加快完善供应链票据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约束。一是推动供应链票据兑付记录全面纳入征信系统,将核心企业、中小企业的票据兑付情况、逾期违约情况等信用信息,全面记入企业征信报告,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覆盖;二是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按期兑付、信用良好的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给予融资优惠、信用评级提升、政策补贴等激励措施,提升企业守信积极性;三是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对逾期违约、恶意拖欠、虚假交易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限制企业发债、贷款、招投标、享受政策补贴等,提高失信成本,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四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核心企业、银行、平台、征信机构等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信用评估的准确性与效率。

2.政策环境:强化财政、税收、考核协同支持

“十五五”时期,需强化政策协同支持,构建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各参与主体积极参与供应链票据业务。一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积极签发、使用供应链票据的核心企业,对办理供应链票据贴现业务的银行,对接入票交所系统的供应链平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与奖励,降低参与成本;二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供应链票据贴现利息收入、担保机构的担保收入等,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提升银行、担保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三是强化考核导向,将供应链票据覆盖率、应收账款清欠情况等指标,纳入国企、央企的业绩考核体系,压实核心企业的主体责任;四是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引导各省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出台针对性的推广政策,推动供应链票据与本地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

3. 监管环境:构建统一、透明、高效、包容的监管体系

优化监管环境,实现监管与创新的平衡,是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坚持穿透式、功能式、行为式监管,明确监管边界,强化对供应链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贸易、票据空转、违规融资等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与协同机制,协调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主体,实现监管规则统一、监管数据共享、监管行动协同,提升监管效率;三是建立容错创新机制,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供应链票据业务模式、产品体系、技术应用的合规创新,宽容创新过程中的轻微失误,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四是强化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规范银行、平台的收费行为,禁止强制搭售、不合理收费等行为,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4. 舆论环境:强化认知普及与正面引导

认知普及是推动供应链票据推广应用的重要前提。“十五五”时期,需加强舆论引导与认知普及,提升供应链票据的社会知晓度与接受度。一是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线上教程、线下讲座等方式,向核心企业、中小企业、银行等参与主体,全面普及供应链票据的概念、功能、优势、操作流程等知识;二是推广典型案例,选取供应链票据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成功应用案例,总结经验做法,通过媒体宣传、行业交流等方式,让各参与主体看得见、学得会、用得上;三是纠正认知误区,通过专业解读、权威发布等方式,破除“票据是欠条”“用票增加成本”“票据风险高”等错误认知,树立“供应链票据=标准化、便捷化、低成本、低风险”的正面认知,营造有利于供应链票据发展的舆论氛围。

(十)担保与贴现机制创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担保与贴现机制是供应链票据融资功能实现的核心支撑。“十五五”时期,需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创新担保与贴现机制,构建“增信有力、贴现便捷、成本可控、风险共担”的机制体系,提升供应链票据的融资效能。

1.担保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协同的增信体系

针对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信用不足的问题,需构建“政府性融担为主、市场化担保为辅、多元增信补充”的协同增信体系。一是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引领作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供应链票据增信服务,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担保费率,简化担保流程,为中小企业供应链票据贴现提供增信支持;二是推广链上互助担保模式,引导产业链内企业建立联保机制,由核心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中小企业组建互助担保联盟,为联盟内企业的供应链票据提供担保,实现风险共担;三是创新数据担保模式,依托企业真实交易数据、信用记录、经营流水等,以数据替代传统抵押物,构建数据增信模型,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增信服务;四是完善再担保兜底机制,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为供应链票据担保业务提供风险分担,提升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扩大担保覆盖面。通过多元担保机制创新,实现“中小微企业无抵押、无强担保也能低成本贴现”的目标。

2. 贴现机制创新,提升融资便捷性与普惠性

围绕中小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创新贴现机制,优化贴现流程,降低贴现成本,提升贴现服务的便捷性与普惠性。一是推广“秒贴”服务,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供应链票据贴现的自动审核、秒级放款,打破时间与空间限制,满足中小企业即时融资需求;二是推出“普惠贴”专属产品,针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贴现利率、宽松额度管理、简化审核流程,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推广“批量贴”服务,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供应商,提供批量贴现服务,由核心企业牵头汇总票据,统一向银行申请贴现,降低企业单独贴现的成本与难度;四是创新“脱核贴”模式,不依赖核心企业确权,依托企业交易数据、担保增信等,实现中小企业供应链票据贴现,摆脱对核心企业的信用依赖;五是推广“链式贴”模式,沿供应链逐级贴现,实现信用穿透到底,让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也能享受便捷的融资服务。

3.风险分担机制创新,构建四方协同的风险共担体系

为降低各参与主体的风险压力,提升参与积极性,需构建“央行+银行+担保机构+核心企业”四方协同的风险共担体系。一是央行通过再贴现工具提供流动性支持,降低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二是银行承担合理的信贷风险,优化风险定价机制,根据风险水平确定贴现利率,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担保机构发挥增信作用,承担部分信用风险,通过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银行的风险压力;四是核心企业恪守兑付责任,承担票据到期兑付的核心责任,对逾期票据承担代偿义务,降低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风险。通过四方协同风险共担,实现“风险可控、成本可降、服务可达”的良性发展机制。

(十一)对标商业汇票发展经验:挖掘供应链票据新机遇

商业汇票作为我国票据市场的核心产品,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形成了完善的法治体系、基础设施、生态体系,其发展规律与经验,对“十五五”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标商业汇票发展经验,挖掘供应链票据的独特优势,能够推动供应链票据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成为商业信用体系的主流载体。

1.商业汇票发展的核心经验借鉴

商业汇票数十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其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核心在于“法治、信用、流动性、基础设施”四大要素:一是法治保障是前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了商业汇票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与操作规范,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二是信用体系是核心,商业汇票的发展依赖于企业信用与市场信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完善,提升了市场主体的履约意识,保障了票据的正常流转与兑付;三是流动性是关键,完善的流转机制、贴现市场与再贴现工具,提升了商业汇票的流动性,降低了融资成本,吸引了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四是基础设施是支撑,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清算系统与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了商业汇票全流程的规范化、高效化管理,提升了市场运行效率。这些经验,对“十五五”供应链票据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2.供应链票据相对商业汇票的独特优势

相较于传统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在适配产业链需求、提升服务普惠性、防控风险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一是可拆分、等分化特征,能够适配中小企业小额高频的交易需求,解决传统商业汇票金额与交易金额不匹配的痛点,提升票据的流转灵活性;二是全线上、可追溯特征,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票据全流程线上化操作与信息可追溯,操作便捷、风险可控,有效防范假票、克隆票等风险;三是平台统一监管特征,依托票交所统一平台,实现对供应链票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遏制违规行为;四是天然绑定供应链特征,供应链票据与真实贸易场景深度融合,信用传递顺畅,能够实现“支付—融资—信用”的全链条协同,更贴合产业链发展需求;五是政策强力支持特征,作为央行主推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工具,供应链票据获得了再贴现、财政补贴、考核激励等多项政策支持,发展动力强劲。

3. “十五五”供应链票据的发展新机遇

对标商业汇票的发展路径,结合自身独特优势,“十五五”时期供应链票据将迎来五大发展新机遇:一是替代非标电子债权凭证,随着制度体系的完善与监管的强化,供应链票据将逐步替代当前市场上的非标电子债权凭证,成为产业链支付与应收账款治理的合规主流工具;二是成为核心企业首选支付工具,供应链票据能够帮助核心企业优化资金管理、降低财务成本、规范付款行为,将逐步成为核心企业支付上下游账款的首选工具;三是成为中小企业首选融资工具,凭借便捷的操作、较低的融资成本、完善的信用支撑,供应链票据将成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境的首选融资工具;四是成为商业信用体系的核心底座,供应链票据的规模化发展,将推动企业信用记录的积累与完善,促进商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信用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五是成为央行货币政策的微观传导通道,供应链票据的普及的将拓宽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实现货币政策的精准滴灌,推动资金精准流向实体经济、中小企业与重点产业链。

4.AI赋能供应链票据发展

AI 赋能供应链票据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全面提升业务质效:在交易效率上,依托 OCR、RPA 与智能审核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大幅缩短业务办理时长、降低运营成本;在客户拓展方面,借助多维度企业画像实现精准营销,降低小微客户准入门槛,推动金融服务向产业链末梢下沉;在产品创新上,基于大数据与算法实现动态智能定价、场景化产品设计及证券化全流程优化,丰富业务模式;在风险防控领域,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智能风控体系,精准识别贸易真实性、信用及合规风险,实现智能预警与动态管控,整体推动供应链票据向数字化、普惠化、安全化高质量发展。

(十二)“十五五”供应链票据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

1. 量化发展目标(2026-2030年)

结合“十五五”时期我国产业发展与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制定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的量化目标:一是业务规模实现大幅增长,供应链票据年签发量较“十四五”末增长3倍以上,累计签发量突破7万亿元;二是服务覆盖面全面扩大,覆盖全国所有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服务覆盖率超7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超80%,实现县域、偏远地区的广泛覆盖;三是应收账款治理成效显著,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的标准化率显著提升,非标应收账款逐步实现入表、入票、入市,产业链资金占用明显压降;四是融资成本持续下降,中小企业供应链票据贴现利率较“十四五”末下降0.5-1个百分点,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五是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最规范、最普惠的供应链票据市场,形成“法治完善、基础设施先进、生态协同、风险可控”的发展格局。

2. 分阶段实施路径

为实现“十五五”发展目标,将分三个阶段推进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地:

第一阶段:制度筑基期(2026-2027年)。核心目标是完善制度体系、升级基础设施、规范市场秩序。重点任务包括:完成《票据法》相关修订工作,出台《供应链票据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推动所有供应链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实现与票交所系统的无缝对接;完成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升级,优化核心功能;强化认知普及与政策宣传,推动核心企业逐步推广供应链票据;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遏制违规行为。

第二阶段:规模扩张期(2027-2029年)。核心目标是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普惠成效、完善生态体系。重点任务包括:推动核心企业全面推广供应链票据,将覆盖范围延伸至二三级供应商、产业链末端中小企业;扩大银行供应链票据业务投入,优化贴现、担保机制,提升融资便捷性与普惠性;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供应链票据领域的全面覆盖;完善信用体系与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与风险;推动供应链票据跨区域、跨产业链流转,提升市场流动性。

第三阶段:生态成熟期(2030年)。核心目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长效机制、发挥核心作用。重点任务包括:供应链票据成为产业链支付与融资的标配工具,实现全产业链自主循环;完善的法治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生态协同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建成;商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应收账款治理实现长效化;供应链票据成为央行货币政策精准传导的重要通道,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五五”时期,我国供应链票据将迎来理念、制度、功能、生态的四重跃迁,从单一融资工具升级为盘活十万亿应收账款、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商业信用、服务普惠金融、传导货币政策的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这一发展过程,既是供应链金融规范化、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推进产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实现“十五五”供应链票据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央行统筹、法治先行,核心履责、银行普惠,科技赋能、平台规范,生态协同、风险可控”的核心原则,聚焦理念转变、制度完善、科技赋能、生态优化等关键环节,破解当前发展中的认知、制度、环境、生态等方面的瓶颈,推动供应链票据实现规模化、规范化、普惠化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十五五”各项发展任务的落地实施,供应链票据将逐步成为我国商业信用体系的核心载体、产业链资金流转的核心工具、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有效盘活中小企业十万亿级应收账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转,为中国式现代化与产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同时,供应链票据的高质量发展,也将推动我国票据市场实现转型升级,提升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水平,为全球供应链金融创新提供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